本次調查以珠海勇達精細化工城市更新單元所包含的區域作為調查范圍對象,該區域地塊面積為12244.49m2,地塊中心坐標為:22.277267°N,113.518206°E。該地塊內現狀為空地和荒地,無在產工業企業,歷史上僅存在珠海勇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研究、開發、生產汽油、柴油、潤滑油、節能、環保添加劑為主的精細化工高科技企業。該廠自1989年營業,2018年關停拆除。珠海勇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在結束原有生產經營活動后,該企業所屬地塊計劃更新為商業、酒店、辦公用地。
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 號)提出的“被污染場地再次進行開發利用的,應進行環境評估和無害化治理”的要求和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保障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環境安全的通知》(環發〈2012〉140 號)的精神,對未進行場地環境調查及風險評估的、未明確治理修復責任主體的地塊,禁止進行土地流轉。
2019年4月,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廣東省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規定“在土地規劃、土地收回收購、供地、改變用途、開工建設等環節,實施嚴格的準入管理,防止未按要求進行調查評估、風險管控不到位、治理修復不符合相關要求的污染地塊被開發利用,切實保障人居環境安全。”
由于該地塊歷史上存在過生產活動,不排除地塊土壤和地下水存在潛在污染的情況,為響應政策規定同時厘清責任,珠海一方置地有限公司在正式用該場地前自愿委托專業環境咨詢機構新地環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地環境”)在2019年9月對場地開展第一階段場地環境調查(污染識別),和第二階段場地環境初步調查(采樣分析),以完成用地前對該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的調查。為保障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的環境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珠海勇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搬遷后原廠址需開展場地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 以利于下一階段場地開發利用的環境監管。
接受委托后,新地環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成立項目團隊,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工作指南》(公告2017年第72號)等場地環境調查相關技術文件,對項目地塊進行了多次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并收集相關技術資料,在場地污染識別的基礎上編制了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工作方案,按照方案進行了現場調查采樣工作,并委托有CMA資質認證的第三方實驗室進行了樣品的分析檢測。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參照場地環境調查相關技術規范,調查單位編制了《珠海勇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城市更新單元初步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