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會展城冰雪文旅項目地塊2位于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位置鄰近珠江口海域,南靠和二涌,北近沙涌,西臨廣深沿江高速,東為空地,地塊中心經緯度為北緯22.716139°,東經113.763993°。地塊占地面積為95912.08m2。
地塊歷史上在開發建設之前為魚塘,2011年~2016年地塊內魚塘陸續填土,地塊一直為整備后的空地。2017年開始,由于大空港新城的開發建設工作,該片區域進入施工階段。地塊現狀用地為空地,地塊內垃圾篩分廠及底泥廠均已停產拆除,未來作為會展島組團的重要單元進行開發,規劃方向為商業用地(C1)。
前期該地塊已開展過土壤環境質量初步調查,由于初步調查期間地塊內的垃圾篩分廠及底泥廠的設施仍未拆除,根據相關規范要求,應在兩項臨時工程停產且規范化拆除后,針對未采樣區域開展補充調查,全面掌握區域內土壤環境質量狀況,防范潛在的環境風險,為相關區域的開發建設以及未來環境管理提供重要的數據支撐。深圳融華置地投資有限公司委托新地環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對冰雪文旅項目地塊2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補充調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司立即組織成立項目工作組,通過資料收集與分析、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等形式對地塊進行全面的污染識別,在污染識別基礎上依據《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與風險評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深環〔2021〕15號)等相關技術標準與規范的要求采用專業判斷和系統布點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土壤和地下水監測點位布設,通過樣品采集、分析測試和數據統計分析判斷該地塊是否存在污染。
現就本次補充調查工作污染識別、初步布點采樣和結果統計分析三個階段的主要內容和結論進行總結如下:
(1)污染識別
地塊內歷史上為海邊灘涂魚塘,后填平一直為空地,僅2018年后建設有西海堤垃圾暫存與篩分廠(下稱“篩分廠”)和大空港片區河道底泥處置廠(下稱“底泥廠”),均為臨時處理設施。通過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按照保守性原則,本次調查重點布點區域為初步調查采樣階段未能開展鉆孔采樣的底泥廠及篩分廠內部區域。
(2)補充采樣分析
根據相關規范要求,結合場地實際,在地塊內布設了22個土壤監測點位以及7個地下水監測點位。
本次調查土壤鉆探和地下水井建設由廣東綠棕環保工程有限公司進行,鉆探深度在6~8m;土壤、地下水洗井以及采樣工作由廣東實樸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完成,最終在本場地內采集土壤樣品共計92個,采集地下水樣品7個。
土壤樣品分析指標按照保守性原則,選擇《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與風險評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的必測指標,包括:無機指標2項、重金屬14項、揮發性有機物53項、半揮發性有機物57項、多氯聯苯(總量)、多溴聯苯(總量)及石油烴(C10~C40)。地下水樣品分析指標包括:無機指標2項、重金屬指標12項、揮發性有機物29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2項、多氯聯苯(總量)、石油烴(C10~C40)。
(3)數據分析
本次調查所采集的92個土壤樣品中,土壤中檢出指標有:氟化物、銅、鎳、鋅、總鉻、鎘、鉛、砷、汞、銻、鈷、釩、錳、鈹、乙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鄰二甲苯、1,2-二氯乙烷、萘、芴、蒽、熒蒽、芘、苯并(a)蒽、?、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異佛爾酮及石油烴,但所有檢出指標均未超過其對應的風險篩選值。
本次調查所采集的7個地下水樣品中檢出指標有氰化物、氟化物、銅、錳、鎳、鋅、銻、鉛、鎘、鈹、砷、鈷、萘、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及石油烴,所有檢測指標結果均低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的Ⅳ類標準限值。
通過對地塊歷史資料收集情況及地塊檢測結果統計綜合分析,土壤各項指標的檢測結果及地下水各項指標檢測結果均未超過相應標準限值,土壤環境質量基本滿足相應規劃的開發需求。
綜上所述,國際會展城冰雪文旅項目地塊2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開展下一步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