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崗區坂田街道揚馬片區城市更新單元(以下簡稱“調查地塊”)位于龍崗區坂田街道楊美社區,布龍路與坂雪崗大道交匯處,西鄰坂雪崗科技城綜合服務中心,南鄰地鐵五號線,北鄰立培小學,東側為大面積城中村。更新范圍面積約151395.25平方米,拆除重建范圍面積約147470.87平方米。
調查地塊內由工業用地、居住用地和商業用地組成,其中工業用地面積18164平方米,土地所有權人為深圳市楊美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金和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和富財表業(深圳)有限公司;商業用地面積16589.57平方米,土地所有權人為深圳市坂田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坂田北地區】法定圖則09控制單元GX01更新單元,東北角工業用地擬變更成公共設施用地,西邊和西南角外的擬變更為商業用地外,其他用地擬變更二類居住用地。
通過資料收集、人員訪談和現場踏勘等途徑對調查地塊進行污染識別可知,本次場地沒有疑似污染區域,但由于地塊歷史上存在過工業生產活動,為保守起見,需對原存在工業生產活動的區域布設適當點位,以防止污染識別遺漏。此次關注的污染物為GB36600所規定必測重金屬、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半揮發性有機污染物,以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烴。
本次場地調查過程中采用專業判斷布點法和系統布點法相結合進行布設點位,共布設8個土壤采樣點;4個地下水采樣點。土壤采樣深度設計方法為:土壤表層0.5m以內采集1個土壤樣品,在深層以及飽水帶各采集1個土壤樣品,共計3個土壤樣品進行實驗室分析。地下水監測井按照三角形布設,一般情況下采樣深度應在監測井水面下0.5m以下。
本次采樣過程共計采集土壤樣品總數26個(含2個現場平行樣),另外,土壤現場質控樣還包括現場空白樣品1個,運輸空白樣品1個;共計地下水共采集5個(含1個現場平行樣),另外,地下水現場質控樣還包括運輸空白樣1個,全程序空白樣1個。
實驗室檢測項目包括土壤和地下水。土壤樣品監測項目囊括《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規定的必測45項指標、pH值、含水率、石油烴(C10~C40)等指標。地下水檢測項目選取《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工作指引》(試行)中“其他行業”類別中所有必測指標以及石油烴進行實驗室分析。
調查結果表明:
(1)土壤樣品指標總汞、總鎳、總銅、總鎘、總砷、總石油烴濃度值均低于GB36600所指定的第一類用地的篩選值;
(2)土壤樣品指標總鉛存在孤立點位S2的第三層樣品濃度值超過第二類用地的篩選。但通過異常點排查工作,證實場地內土壤不存在重金屬鉛污染,S2土壤點位超標屬于異常現象;
(3)土壤樣品指標六價鉻、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和半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均低于檢出限;
(4)地下水樣品毒性指標僅有鉛、汞和石油烴有檢出,且檢出值低于地下水三類標準。
通過對龍崗區坂田街道揚馬片區城市更新單元場地進行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調查發現,場地不屬于污染地塊。
依據場地調查結論,無需進行場地修復或采取其它特殊的風險防范措施,但在地塊開發過程中應注意安全生產建設,如在施工時發現有疑似場地污染的情況,應及時停工,進行進一步調查評估工作。
原文鏈接:龍崗區坂田街道揚馬片區城市更新單元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