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力做好2017年各項工作
“有智不如乘勢”。做好環保工作,首先要明大勢、掌大勢,順勢而為,乘勢而上。
一是科學把握中央關于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今年要召開黨的十九大,各項工作異常艱巨,圓滿完成任務,營造安定和諧的良好局面,是十分光榮而又嚴肅的政治任務,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要求。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今年黨和國家各項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經濟內在系統正在發生一系列重大變化,這些變化正在重構我國經濟發展的動力結構、產業結構、要素結構、增長模式。要用新發展理念統領環保工作全局,把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作為貫穿各項工作的大邏輯,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充分發揮環境保護對發展轉型升級的引導、優化和促進作用,著力推動經濟結構調整、發展方式轉變、生產布局優化,提高發展的質量和效益。今年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深入推進“三去一降一補”是重要任務。在去產能方面,要嚴格執行環保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落實好企業達標排放行動,推動“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在補短板方面,要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力度。要堅持底線思維,抓重點、抓關鍵、抓薄弱環節,改善環境,守住底線,為黨的十九大召開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是準確分析當前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基本形勢。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形勢的判斷是“生態環境有所好轉,綠色發展初見成效”。當前,我國生態系統總體穩定,環境質量在全國范圍和平均水平上總體向好,但某些特征污染物和部分時段部分地區局部惡化,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嚴峻。在大氣環境質量方面,2016年入冬以來,多地連續發生影響范圍較廣、持續時間較長的重污染過程,北京等地啟動紅色預警,多地爆表,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嚴重影響。在水環境質量方面,有121個斷面同比水質持續為劣Ⅴ類,主要分布在海河、黃河和長江流域。新增22個劣Ⅴ類斷面,主要分布在遼河、海河、淮河流域。總磷污染問題日益凸顯,其中9—12月總磷連續上升為影響地表水水質的首要污染物。112個監測水質的國控重點湖庫水質中,總磷超標率為21.4%,為首要污染物。在環境風險方面,我國社會轉型期和環境敏感期共存、環境問題高發期與環境意識升級期疊加,垃圾處理設施、化工項目建設、危險廢物和污染地塊處理處置引發的環境事件成為社會關注焦點。在生態保護方面,生態系統質量總體處于較低水平,部分地區生態空間破碎化加劇、生態系統退化嚴重,生物多樣性下降的速度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總的來看,環境保護還處在負“重”前行階段,環境質量根本好轉必然是一個長期過程,既不要期望速戰速決、也不能喪失信心,既要打好攻堅戰、又要打好持久戰。要以有序的步伐、堅定的舉措,久久為功,扎實推進環境質量不斷改善。
三是清醒認識環保工作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從外部來看,部分地區發展和保護的矛盾更加突出。地方普遍存在以重大工程建設投資拉動經濟增長趨勢,甚至突破原有的規劃規模,與環境敏感區域保護矛盾加劇,布局性矛盾增加潛在環境風險。部分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穿越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情況增多,水電、航道開發等越來越逼近河流上游和環境敏感區,煤化工以及石化產業無序布局,對河湖關系、自然岸線等產生復雜而深遠影響。一些地方謀劃通過加速自然資源利用實現經濟增長,自然保護區資源開發等問題頻發,生態破壞的風險加大。
從內部來看,我們研究全局性問題仍然不足,習慣于按部就班、照老辦法辦事;環保監管的行政手段多、法治和經濟手段運用不足;管理粗放,科學決策不夠,政策制定針對性較差;抓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中典型以及解決突出問題不深入、不具體,流于形式多;基層環保工作壓力較大,面對垂管等重大基礎性、結構性改革,人員隊伍思想、作風、能力和準備還存在差距。
面對這樣的形勢和任務,2017年要重點做好以下九項工作:
(一)堅決治理大氣、水、土壤污染。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全面落實《“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持續推進大氣污染治理。今年是《大氣十條》第一階段實施的最后一年。要抓好《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2016—2017年)》落實,確保圓滿完成《大氣十條》目標任務。完善大氣環境管理制度,發布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管理辦法和指南,部署推進O3污染防治。加快推進重點工程項目,加大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散煤和“小散亂污”企業治理、中小鍋爐淘汰、揮發性有機物減排等工作力度。深化機動車環境管理,實施機動車第五階段排放標準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第三階段排放標準,配合做好車用油品質量抽樣調查,完成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聯網。加強重污染天預測預報和預警會商,繼續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
深入推進水污染治理。以貫徹落實《水十條》為主線,發布實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指導各地科學編制控制單元達標方案,強化水污染防治項目管理。逐月分析水環境形勢,識別工作滯后地區和突出水環境問題,綜合考慮水環境質量及同比變化幅度等因素,公布最差、最好的城市名單。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完善《水十條》配套政策措施。研究建立水陸統籌的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機制,推動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與水環境承載力監測評價預警、生態補償等制度銜接。健全區域、流域水污染防治聯動協作機制,突出飲用水水源保護、不達標水體和黑臭水體整治,發揮京津冀等重點區域示范帶動作用。組織排查化工企業周邊地下飲用水源安全隱患,督促更換不安全水源或強化供水深度處理。深入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開展農村有機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試點,推動建立收集、轉化、利用三級網絡體系,培育發展農村環境治理市場主體,探索建立可持續的農村環保體系。各地工業集聚區要在2017年底前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
全面實施《土十條》。按照“打基礎、建體系、重協調、抓落實”的總體要求,全面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開展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指導省會城市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出臺農用地、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制修訂農用地、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等標準。繼續推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和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好《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指導督促138個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制定綜合治理方案,持續推進重點區域污染治理。開展現有化學物質風險評估,完成第一批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
(二)深化和落實生態環保領域改革
實現中央環保督察全覆蓋。按照兩年時間對所有省(區、市)督察一遍的要求,爭取盡早完成其余省(市、區)的環境保護督察任務。適時組織開展督察“回頭看”,緊盯問題整改落實,有效推進中央各項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落實到位。密切關注各地環境質量狀況,繼續用好約談、限批等手段,推動地方落實環境保護責任。指導各地開展省級環境保護督察。
穩步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強對試點工作的分類指導和跟蹤分析,做好典型引導和交流培訓,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推動試點省份結合自身實際,細化舉措,落實政策,在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務。未納入試點的省份要積極做好調查摸底、政策研究等前期工作,組織制定改革實施方案,為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奠定基礎。
加快排污許可制實施步伐。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加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相應技術規范體系。加快環境管理制度銜接整合,盡快形成以排污許可為核心、精簡高效的固定源環境管理制度體系。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依證開展環境監管執法。2017年底前,完成《大氣十條》和《水十條》重點行業及產能過剩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建成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京津冀高架源排污權交易試點。
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加強改革試點的協調指導、跟蹤評估和督促檢查,全面評估試點經驗,制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方案。建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評審國家級專家庫和地方庫,制定相關鑒定評估技術指南。
完善環境經濟政策。抓緊制定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管理辦法。繼續推進環境信用體系建設,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構建跨部門信用聯合懲戒和聯合激勵機制。深化綠色稅收、綠色貿易和綠色金融政策,引導企業實施綠色生產。加快實施環保領跑者制度。
全力完成好中央交辦的其他改革任務。將根據中央改革辦的要求,再做出相應布置和要求。
(三)加強環境法治建設
繼續加強環境立法。推進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環境保護稅法及其配套條例、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條例等法律法規制修訂工作。
強化環境監管執法。持續開展環境保護法實施年活動,原則上所有縣(市、區)均要有適用《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案件。對環境質量差、執法力度小的地區,繼續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積極運用新的“兩高”司法解釋,加強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持續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對偷排偷放、數據造假、屢查屢犯企業依法嚴肅查處,加大重大環境違法案件查辦力度,嚴肅追究刑事責任。組織開展長江經濟帶重化工企業(園區)整治、取締小水泥和小玻璃企業整治等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建立實時在線環境監控系統,組織對鋼鐵、火電、水泥、煤炭、造紙、印染、污水處理、垃圾焚燒等行業企業和長江經濟帶化工企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安裝、運行污染源在線監控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完善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機制,公開嚴重超標企業名單,擴大超標直接督辦范圍。
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督促各地重點組織開展鋼鐵、火電、水泥、煤炭、造紙、印染、污水處理廠、垃圾焚燒廠等行業污染物排放情況評估及超標整治,通過追究行政(按日計罰等)、民事(公益訴訟)、刑事等法律責任,促進企業自覺守法。
(四)積極主動應對環境風險
環境風險防控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健全環境社會風險的防范與化解體系,強化關系公眾健康重點領域風險預警與防控。研究制訂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推薦方法,指導地方開展市縣級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加強市縣級環保部門應急演練。研究制訂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評審指南。推進尾礦庫環境風險管理、化工園區有毒有害氣體環境風險預警體系建設試點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管理。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推進突發環境事件環境影響和損失評估,支持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初步建立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制度。
(五)加大生態保護力度
加快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指導京津冀和長江經濟帶14個省市完成劃定任務。抓緊研究制定配套管理辦法、生態補償方案、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建設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加大對生態保護重要區域的日常監控。推進全國生態狀況變化(2010—2015年)調查評估。完善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制度,研究擴大橫向補償試點。
推進自然保護區綜合管理轉型。建立天地一體化遙感監控體系,加強自然保護區遙感監測,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報批和實施《全國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2016—2025年)》,優先建立一批水生生物、海洋和草原類型保護區。
積極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實施,開展生物多樣性調查、評估和觀測。指導各地編制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規劃。印發《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和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創建工作改革方案》,啟動改革后的首批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區和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創建工作。
(六)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有效運行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推進核安全政策實施。完善核與輻射法規標準體系,發布實施《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及2025年遠景目標》。宣貫核安全文化,推進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建設。堅持問題導向,深入查找安全隱患,落實企業安全責任,采取針對性措施持續加強核設施、核技術利用、鈾礦冶和電磁輻射安全監管,推進核設施退役和放射性廢物治理,實施加強放射源安全行動計劃,加快培養核安全監管人才。加強東北邊境及周邊地區應急監測能力建設,持續強化朝核應對能力。升級重點核設施外圍監督性監測系統,強化核與輻射事故應急、反核恐應急能力。
(七)創新決策和管理方式
我國幅員遼闊、經濟體量大、排污企業多、各地差異大,僅靠目前的隊伍和監管方式很難進行有效的管理。創新決策和管理方式,提高環境保護“五化”水平,既是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監管尺度的迫切需要,也是下一階段更好、更快、更低成本地實現環境質量改善的迫切需要。
實施生態環境大數據建設工程。加快構建覆蓋全國各級環保系統的環境監管執法、環境質量和重點企業在線監測、固定源排污許可管理、環評審批和管理、重污染天氣應急會商和應對等平臺,提高決策、管理和服務的規范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實施計劃(2016—2020年)》。繼續強化空氣質量預報預警體系建設,在部分重點流域新建地表水自動監測站,完成國家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加強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堅決懲處環境監測數據造假行為,按照新的“兩高”司法解釋對弄虛作假的移交公檢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這里我要強調,各地區完成考核目標要憑真本事,決不能在環境監測數據上動歪腦筋、做手腳,決不能在改善環境質量上做數字游戲和表面文章。環保部已全部上收1436個國控空氣站點的監測事權,完善遠程監測質量監控系統,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技術手段,對干擾環境數據采集、公然造假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嚴格追責。
著力提高環評工作水平。推動戰略和規劃環評落地,研究開展“三線一單”試點,制定《區域國土空間環境評價工作實施方案》。完成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地區戰略環評,開展長江經濟帶戰略環評和長江經濟帶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與核查。加強項目環評管理,圍繞建立健全“三掛鉤”機制,加快規范完善重點行業項目環評管理。修訂《建設項目環評分類管理名錄》,建立環評、“三同時”和排污許可銜接的管理機制。制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辦法》,強化建設單位環保“三同時”主體責任。完成全國環評審批信息聯網,做到實時報送。
完善環境標準和技術政策體系。全面推進環保標準制修訂工作,深入開展達標判定技術研究,加快推進紡織染整等10項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評估。圍繞實施排污許可制,完善污染防治技術體系。大力發展以綠色生產消費和服務模式創新為導向的環保產業。
加大公眾參與力度。修訂《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推進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完善企業信息公開平臺。修訂《環評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健全公眾參與機制。督導各地進一步加大環境信息公開力度。加強政府、科技界、媒體、公眾交流對接,及時、深度、科學解讀和宣講環境污染問題成因、危害和治理措施。開展例行新聞發布,及時發布環境保護權威信息。以“環保部發布”微博微信為主體,逐步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聯動的新媒體矩陣,回應社會關切。
(八)加強科技支撐和基礎能力
促進科技創新和支撐。當前,我們對眾多環境問題的成因和過程認識簡單、科學性和準確性研究不足,不能提供高效、系統調控方案。伴隨環境治理的深入,需要加強區域性重大環境科學問題研究,以科學事實、科研數據、科技成果為依據,提高決策科學化水平。啟動實施水專項“十三五”規劃,積極參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開展污染治理、生態修復等領域關鍵技術攻關,著力加強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發,為改善環境質量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認真做好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前期準備工作。
加強環保能力建設。強化環保干部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對基層工作人員的關心關愛。出臺《“十三五”環保干部人才隊伍建設總體方案》。開展環保能力提升年活動。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大培訓,提高人員業務素質和能力。組織環境執法大練兵,開展環境監管執法平臺建設第二批試點。推動出臺關于環境監測機構編制標準的指導意見,結合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改善基層環境監測、監察、輻射安全監管工作條件。
強化投資保障。做好財政專項資金安排與《“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項目銜接,加快實施一批重大工程。健全專項資金項目監管體系,發揮環保投資項目儲備庫基礎作用,細化完善專項資金項目管理。進一步改革專項資金分配,將資金安排與環境質量改善和資金使用績效掛鉤。
開展國際合作。積極推動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實施綠色絲綢之路使者計劃,建設環保技術與產業合作平臺。組建第六屆國合會,組織召開國合會2017年年會。
(九)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強化黨員干部“四個意識”,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完善黨建考核機制,切實把黨建考核嚴起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圍繞落實中央專項巡視整改任務、紀工委專項檢查落實清單、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堅持定期調度制度,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推動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落到實處,培育黨員干部求真、務實、開拓、擔當的優良作風。加大對各級黨組織理論學習、按期換屆、落實“三會一課”制度以及繳納黨費情況的督導,真正抓住基層、打牢基礎,建設堅強的戰斗堡壘。
最后,我再強調一下,今年將召開第八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1973年到2011年,國務院先后召開7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集中宣示黨和國家關于環保工作的重大理念和重大政策舉措,極大地推動了環保事業發展。召開第八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總結“十二五”以來環保工作的進展和經驗,表彰全國環保系統先進集體和個人,進一步確定“十三五”期間環保工作的重點目標、重點任務、重點措施,對于打贏補齊環保短板攻堅戰,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環境保護目標具有重要意義。要提前謀劃、精心準備,做好重大問題調研分析、會議文件起草、會務準備等各項工作。
同志們,做好今年的環境保護工作意義重大,任務艱巨,使命光榮。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開拓進取、奮力攻堅,扎實工作、務求實效,以改善環境質量的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貢獻!
來源:環保部發布 生態修復網